為了騙取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二手Manitowoc就上演一場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誰知便宜沒有占到,卻因為涉嫌偽造證據、謊報案情,被交管部門查處。目前,涉及此事的“導演”和“演員”三人,都將面臨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3月17日上午,一輛車牌號為川ANH的奧迪轎車與一輛車牌號為川A37的長安小貨車來到錦江道路交通事故快處中心處理兩車的追尾事故。據當事人稱,兩輛車是在3月15日9點30分左右,在錦江區附江路與濱湖路路口發生追尾事故。然而,民警在對兩車受損情況進行痕跡比對時,發現有很多可疑之處,比如在還原事故發生現場兩車形態時,當事人的擺放出現了偏差。隨後,交警進一步婚禮企劃詢問當事人當時各自的行車速度時,作為前車的長安小貨車駕駛員黃某稱當時車速在50公里/小時左右,而作為後車的奧迪車駕駛員袁某卻表示當時車速只有30至40公里/小時,這樣一來前快後慢,矛盾的說法與發生追尾事故的邏輯不符。
  為了核實事故的真實性,交管部門調取了事故發生時的實時監控,結果發現這起所謂的“事故”,原來是兩車故意上演的“撞車戲”。據警方調查,3月15日上午,奧迪車車主曾前往莊臣中和街附近一修理廠修理汽車前大燈及車身劃痕。當時,考慮到與車主關係較好,對方還留下了保險手續,廠長夏某便考慮偽造一場交通事故來騙取保險金,想以此幫車主“省”點修理費。後來,他專門找到貨車司機黃某及修理廠工作人員袁某,三人一起前往現場,上演了這場假車禍。
  目前,袁ARMANI某、黃某、夏某三人因向國家執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謊報案情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據瞭解,這是成都首次當事人因報假案騙保被拘的事件。李明昭 本報記者 楊甦 周海波  (原標題:上演“撞車”鬧劇3人遭行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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